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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不容易通过试管婴儿生下了孩子,可母亲却得了肝癌!

时间:2022-10-18 14:04:25 试管行业新闻 我要投稿

  一个月前,广西来宾的一位准妈妈在怀孕期间被诊断出患有肝癌,一个巨大的肿瘤在她的肝脏中生长。

  通过试管婴儿才怀上的 "宝贝孩子"

  来自来宾的27岁妇女景荣和她的丈夫秦家卡自结婚以来一直未能生育。

  2016年,这对夫妇进行了人工授精,终于如愿以偿地怀上了宝宝。

  好不容易有了试管婴儿,母亲却得了肝癌!

  残酷的决定:拯救成人还是婴儿

  怀孕27周时,金翼在当地医院接受检查,发现她的肝脏有一个巨大的肿瘤。

  ▲ 怀孕27周时,金翼被诊断出肝脏有肿瘤。

  面对这种情况,医院的结论是,它必须在两个选项中选择一个。

  第一种是通过匆忙终止妊娠并切掉胎儿来拯救成年人。母亲仍然可以及时接受手术切除肝癌,但早产儿将面临危险。

  第二个选择是拯救婴儿,让胎儿继续在母亲体内生长,但母亲可能会失去切除肝癌的机会。巨大的肿瘤随时可能爆裂,危及母亲和孩子的生命。

  用试管婴儿生孩子太难了,但母亲却得了肝癌!

  婆婆和丈夫坚持要留住成年人

  面对这个生死攸关的决定,家庭中形成了两个阵营:丈夫和婆婆一致决定保留成年人,而孕妇本人则坚持保留孩子。

  婆婆黄美娜说,她和儿子在这个问题上从未动摇过:"肯定是大人,要治病,要养病,将来要生孩子。我是个婆婆,但我自己也有个女儿。如果现在怀孕的不是我的媳妇而是我的女儿,我会怎么做?当然,我会保留这个成年人。"

  丈夫秦加加说:"医生,无论如何,只有一条命要救。

  当我第一次看到他们时,我对她的丈夫秦加加和她的婆婆黄美娜印象非常深刻。

  该公司的主要活动是向公众提供广泛的产品和服务。

  该公司的第一个婴儿出生在美国,怀孕并不容易。最终,她决定把孩子留在自己的身体里。

  整个医院都被动员起来保护母亲和孩子

  2月24日,景荣感到腹部疼痛,经检查发现,她的肝脏上有一个巨大的肿瘤破裂,使母亲和孩子都面临危险。

  在医务部的协调下,肝胆外科、产科、新生儿科、麻醉科、输血科和手术室等几个部门都被动员起来。

  好不容易用试管婴儿生了孩子,母亲却得了肝癌!

  ▲ 为了孕妇和她的孩子的利益,来自不同专业的医生在手术中一起工作。

  妇产科医生以最快的速度将婴儿从母亲的肚子里切出来,然后立即将其交给等待的新生儿医生。

  紧接着,母亲在肝胆外科进行了手术,切除了肝癌。被切掉的肿瘤直径为16厘米,重约3公斤,几乎是她肚子里孩子的两倍。

  在几个团队的努力下,行动终于以一种令人兴奋的方式进行。

  医生:母亲的风险是值得的

  新生儿科经理钟丹妮告诉记者,景荣的坚持不懈给了孩子宝贵的两周时间,值得冒险。

  胎龄30周,体重1.6公斤,小男孩的情况不算太糟。

  婴儿仍需克服其他一些困难的障碍,如喂养和感染,但由于母亲的坚持不懈,他已经克服了最困难的障碍。

  用试管婴儿生孩子太难了,但母亲却得了肝癌!

  ▲金翼宝宝目前正在新生儿科接受治疗。

  手术后,母亲和孩子的情况如何?据新生儿科主任朱丹妮介绍,景荣的儿子体重约为1.6公斤,由于过早出生,其内脏器官尚未成熟。然而,在他母亲的身体里又度过了两个星期,孩子的情况相当好,他的肺部发育得相对较好,所以他不需要戴上呼吸机。如果一切顺利,婴儿可以在3-4周内出院。

  虽然金翼目前可能没有生命危险,但她正在从手术和分娩中恢复,这将需要一些时间。之后,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,医院将提供进一步的治疗,可能需要进行局部化疗。

  保全成人还是保全儿童?

  妇幼保健法》和医学原则已经给出了答案

  医生们一般建议,如果怀孕对母亲构成风险,则优先考虑母亲

  在电影和电视中经常出现的 "成人或儿童 "的决定,当一个患有癌症的孕妇坚持要生下她的孩子时,仍然让我们感动。

  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发现,近年来各地都有关于 "救大人还是救孩子 "的新闻,有的妇女在怀孕期间被诊断为乳腺癌,有的妇女则是难产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产科副主任田茂认为,当孕妇处于危险之中时,"救大人还是救孩子 "这句话过于绝对。作为产科医生,我们会从孕妇的角度看问题,尽可能帮助她实现自己的愿望。从母亲的角度来看,她的女儿很重要;从孕妇的角度来看,她腹中的婴儿对她非常重要。

  医生能做的是使孩子能够出生,得到适当的治疗并存活下来,同时不要耽误母亲太多时间,即找到一个母亲有机会通过手术治疗肿瘤的时间,同时使胎儿达到一定的孕龄,出生后能够存活下来。

  这对母亲和胎儿来说都是理想的情况。如果孕妇的病情非常严重,不能再拖下去了,应该把母亲放在第一位。重要的是要明白,胎儿在母亲的身体里,如果母亲失败,胎儿也会失败。如果母亲失败,胎儿也会失败。作为最后的手段,医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孕妇死去,所以他们应该取出胎儿,尽可能地挽救它。

  田茂介绍,《母婴保健法》第18条规定,产前诊断后,如果继续妊娠会严重危及孕妇的生命或健康,医生必须告知夫妻双方,并提供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。这将母亲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。

  根据田茂的说法,理想的条件是母亲和孩子都是安全的。一般来说,医生不会说是要救成人还是要救孩子"。如果胎儿不是非常小,医生会建议终止妊娠;如果在第28周后发现问题,医生会认为最好同时照顾孕妇和胎儿。

  根据《母婴保健法》,如果怀孕危及妇女的生命,医生有责任对终止妊娠提出医学意见。根据医学原则,如果在分娩过程中出现危及母亲生命的紧急情况,医生也应建议优先考虑母亲,如果胎儿的安全受到威胁,当然也应考虑到这一点,这样母亲的家人就不会面临 "救大人还是救孩子 "的选择。当母亲和家庭不在时,医生有机会和责任做出正确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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